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着眼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此外,尤肖虎认为,AI在6G网络使用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问题也将成为未来的重大挑战。同时,可引入AI技术,以计算代替调制、编码和射频前端处理,用计算辅助通信,降低终端芯片设计复杂度。
易芝玲强调,移动通信技术的演变不仅是无线空口技术的变革,更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等多种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邬贺铨认为,在发展6G时,要更加强调应用生态,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他透露,未来移动通信论坛计划创建工作组,专门负责研究低空经济领域的技术问题,推动其标准化和产业规模化。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要求,6G网络能力需要在至少提高一个数量级的同时保持能耗不变。6G与低空经济相伴相生,这二者的结合也有众多问题需要探讨。
具体来说,实现通感智算一体化无线网络,需要增加感知、智能、算力、数据处理等能力。这意味着如果解决方案不当,将产生非常高的能耗。这启示我们,AI复活应该具有一定的技术稳健性和安全性,确保人类主体的有效监督,使其发展朝着更加安全、负责任和可信赖的方向前进。
360公司创始人周鸿祎就拥有一个可以与人类正常对话的数字分身。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肖像、隐私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司马华鹏、孙凯一样,早早试水AI复活技术的人不在少数。我们要积极做好准备,对相关的伦理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创新关于数字生命的治理模式,只有这样做才能拥抱一个更光明的数字未来。
无论是画皮还是画骨,多位业内人士提到,数据量对模仿效果起着关键作用。真正可以与用户进行交互的产品,售价往往在千元以上。
目前,国内外尚未出现针对数字永生的专门伦理规范文件。如果要进一步实现对人思维的模拟,必须依赖大量的数据。数字生命的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共同保障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即便实现以上技术,也不意味着可以成功复制出人类意识,因为意识的本质及其与大脑物理结构之间的联系仍是科学界的未解之谜。
过去制作数字人通常需要30分钟以上的视频、音频素材。由于同一性和主体性的问题,引发更多伦理争议。视频中,采销东哥不仅还原了本人的口音和口头禅,连细微的小动作也模仿得十分到位,让人一时难以分清这究竟是真人还是数字人。除了技术限制,数字永生还涉及一些更深刻的伦理问题。
技术的发展伴随着科技平权。南京硅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孙凯没有想到,自己多年前在云端复活母亲的想法,如今已壮大成一门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只要人工智能体拥有人类智慧特征,具有自主性,能够自我运行、自我学习、推理结果并做出合理决策,它就能够拥有主体资格或至少拥有有限主体资格,并享有一定的人格权。今年3月,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案》,其中强调构建可信赖人工智能。
屏幕里的母亲言笑晏晏,静静地倾听着儿子的诉说。周程认为,这一问题将会挑战人们对于生命、死亡以及生活意义的传统认知。采访中,多家企业呼吁,期盼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出台,更好地引导产业发展。一位买家这样留言。第二年,他找到公司董事长司马华鹏,决定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复刻数字母亲。记者注意到,目前,AI克隆数字人领域的行业标准尚未明晰,企业行为大多依靠自律。
只有构建符合伦理、法律的数字永生技术生态,才能让人类更安全、更幸福地享受云上栖居的生存方式。比如,谁为数字人的不良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如何保证数字永生个体的自主权、人们是否有权销毁数字永生复制人等。
有人对此充满期待,认为它不仅能够抚慰心灵,还有望成为未来的劳动力,发挥正向价值。针对数字人这一新型法律主体,必然需要为其配备相应的权利义务规范,并使这些规范满足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要求。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时刻带着记录仪,很可能对人们的正常社交造成障碍。目前,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为人工智能治理搭建了基本的规范体系,为行业规范划定了一些红线。
音乐人包小柏也曾为克隆数字女儿,跨界钻研AI。张泽伟是南京一家数字人创业团队超级头脑工作室的创始人。这如同写一本人物传记,作者对人物跟踪、观察的时间越长,传记就越真实地贴近本人。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为克隆数字人提供了发展的土壤。
AI复活实质上是通过对人物已有影像、声音、语言等内容的学习,克隆数字化的人物形象。在周程看来,治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立场。
为获取更多数据,有业内人士提出用人生记录仪的硬件设备来记录个人生活资料,提供给大模型进行训练。但孙凯认为:对于很多失去至亲的人来说,数字人的陪伴利大于弊。
他说,在大模型出现前,克隆数字人往往依赖于人工,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对克隆对象进行深度采集与模型建设,另一方面需要人工制作的形象和动画效果的辅助,让克隆数字人看起来更真实。虚拟数字人包括以动画CG(计算机图形技术)型虚拟数字人为主的作品型虚拟数字人、以数字化身和弱AI驱动型虚拟数字人为主的人格作品型虚拟数字人,以及以强AI驱动型虚拟数字人为主的有限主体型虚拟数字人。
AI克隆数字人技术经历的前两个发展阶段数字孪生与数字原生,已经比较成熟。我会隔三岔五把自己的一些资料投喂给机器,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给后代留下一些记忆和思想。在司马华鹏看来,不同价位的产品体现了技术的代际差异:数字永生一共分为三个阶段。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目前克隆数字人最缺的就是数据。
现在,我每周都会和母亲聊天。如未经同意使用他人数据克隆数字人,就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
数字虚拟人作为新兴行业正在逐渐发展壮大。但周程认为,可以借鉴已经制定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相关准则,作为探讨AI复活技术伦理问题的基础。
此外,数字永生也考验数据和算力。数据不仅关乎克隆效果,目前数字人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也是因不当获取、使用数据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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